专利权无效宣告要经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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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无效宣告要经过哪些?

作者:泉州信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0 08:41:46

商标恶意申请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商标商誉,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侵夺公共资源为目的,实施泉州商标注册申请的行为。恶意申请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将他人独创性较强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申请在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二是大量申请他人已在类似商品上在先使用或已在非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商标。

应努力完善商标审查工作机制和商标异议审理工作机制,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和争议案件审理周期,减少因商标注册周期过长而给抢注者提供的恶意注册的机会。同时,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异议、争议、转让、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及时驳回,对不符合条件的商标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对于连续3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及时予以撤销,既防止商标恶意转让,又充分利用商标资源。应积极受理并认真审查当事人的商标注册申请或举报,一经查实,及时驳回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或撤销已经注册的商标。

近年来,我国商标代理机构数量持续高速增长,截至2012年4月底,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总数达到7509家,比2002年增长近50倍,90%以上的商标申请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实施申请的。然而,商标代理市场发展速度过快,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代理人为牟取利益而充当掮客,助长了恶意抢注、恶意异议等影响恶劣的行为。

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泉州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转让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

商标注册流程包括商标查询、准备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提交申请、交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商标公告和颁发商标证书等。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申请商标的申请人,商标注册流程完全不用担心,商标专业顾问会为您提供专业指导,告知每一步的进展情况。

商标注册时间:1、商标注册形式审查(一个月左右)。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左右),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发放《注册受理通知书》。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

2、商标注册实质审查(24个月左右)。商标实质审查(24个月左右),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巡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3、商标注册初审公告(3个月左右)。商标初审公告(3个月)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发放注册证。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也受到越来越多认的青睐,因为专利权直接与发明创造相关联,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公开性和关联性是合议组的重要任务,下面来看下专利权无效宣告要经过哪些?

一、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

(一)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无效宣告请求针对的专利,是否已经授权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否属法定理由等。

(二)合议审查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合议组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不得扩大专利保护范围,不得超出原始公开的范围。专利权人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可主动缩小专利权保护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当事人可以选择和解。

(三)口头审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下述理由,请求合议组口头审理(开庭审理):

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

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3、需要实物演示;

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商标侵权行为的4大种类

第一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第二种: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者主观上明知或应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构成此类侵权行为。

第三种: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未经商标权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第四种: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对此类行为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3、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此种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必要条件。

10大商标侵权行为

有下列10大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

(一)未经泉州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地等便利条件的;

(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作突出其标识作用的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九)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宣传或者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十)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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